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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06-18 | 请让我保持最后的尊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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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签: 安乐死  尊严  生命 

在我告别这个世界的时候,

请让我保持最后的尊严,

哪怕是不合适的地点,

哪怕是不恰当的时间,

但,请让我保持最后的尊严。

 

不能选择自己的出生,

那生命最初的起源,

就让我决定自己的离去吧,

只要那一刻,我还清醒,我还自主,

就请赋予我选择的自由!

 

曾经笑对风雨,

何妨直面宿命,

当痛苦已然没有终结,

真要苟延残喘,

维系那已经破败的皮囊?

 

在我告别这个世界的时候,

就请让我保持最后的尊严!

            

     昨天看完一部美剧,虽然是悬疑性质的惊悚片,却提出了一个深刻的命题——安乐死!主人公是一个连环杀手,只是有些特别,是帮人安乐死的。他是个医生,业余时间在一个心理救助中心做义工,面对每天那么多绝症患者,他没有做普通义工该做的事情,而是运用自己丰富的医学知识,帮助他们安然离世。每次在安排妥帖之后,他都会拿起麦克风,唱着《圣经》中的歌曲,舒缓病人或紧张、或不安的心绪。歌声中的送别,让场景多少透着些诡异和离奇。

     FBI的探员们虽然明知是此人所为,但因为“杀手”的谨慎和小心,现场从来找不到任何的指纹等痕迹,而又因为所有的“被害人”皆留有遗书,他们的亲属即便知道是非正常的死亡,但都不愿意深究,亡者已已,可以这样安详离世,总好过病榻上的痛入骨髓!最后,FBI竟也奈何不得这个非一般的杀手!

     第一遍看,并没什么特别的感受,第二次浏览,当看到“被害者”们脸上从容、淡定、轻松的表情,突然竟有些羡慕他们,可以这般离世,不是一种幸福吗?忽然间,立刻发现了这个主题的现实性!

     安乐死,一种赋予人选择死亡的权利!很多国家在法律上是不认可的,助人安乐死者,等同于杀人犯,未必判极刑,但都脱不了牢狱之灾。

     法律上,对安乐死的界定要面对很多社会学、伦理学、病理学等等议题,一时半会儿的,中国人与法律认可的安乐死是绝缘的。然而,死亡又确实是种宿命,我们每天都在面对它!排除飞来横祸的非正常死亡,大多数人是在病榻辗转后的黯然离世!可这,就带来无穷的问题和尴尬!

     比如年纪大了,无法自理,吃喝拉撒都在床上,小辈孝顺的,还能尽些宽慰之力,可即便如此,又如何?我们的心,是否愉快?我们不能坦然面对的话,是否会如“躺”针毡?

     比如,肿瘤的末期,大多痛到极点,明知再也没有生机,却还在药物的维持下艰难度日,多少人,会在夜半时分狂喊:让我去死吧!

     生命,在这一刻,已如狰狞的恶魔,透露着噬血的阴暗!

     是的,生命高于一切,但如果生命的终点竟要我付出尊严的代价,我宁可放弃这躯壳!

     选择死亡,从来不是懦弱的表现,屈原投江汨罗,老舍自沉太平,那都是最后的抗争!尊严不在,躯壳何用?

     这几天因为看牙齿,常跑医院,听医生随口讲的垂危病人的窘境,真有感同身受的痛楚!很替他们揪心。于是也在想,这终究是人生的必然,难道,大家最后的结局都如此的不堪?记得怀孕时,反应很重,最初的时候吃啥吐啥,吐到乾坤颠倒,当那翻江倒海的感觉会一天几次地光顾你,当头重脚轻、浑身不得劲地时,我竟然会傻傻地看着六楼的窗外,想,是不是纵身一跃,从此可以解脱?

     一点点妊娠的反应,已经可以让人泄气,那么,当末日真的来临,我是否会有足够的勇气,去面对无边的痛苦?

     那么,为什么,不可以给我选择的自由?

     如此认真地讨论这个话题,只因,我太热爱自己的生命!我想,让它自始至终都那么完美吧,结束,也许只是下一个轮回的开端,那么,为什么不让它灿如流星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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